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7月26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于2024年8月28日前反馈意见。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验收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含装修、机电设备安装等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设计单位负责人、土建和机电设备等专业设计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物业管理人员;检验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已选定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整体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住宅户内的使用功能、使用安全、室内环境等内容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